2020年3月6日,沂南县辛集镇宋某自马尔代夫乘坐飞机转斯里兰卡回国,于3月8日凌晨回到沂南。其为逃避接受医学观察,故意隐瞒在国外务工的事实,未到相关部门报告登记。宋某的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与宋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隐瞒行程真的很自私,这不是么。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这种隐瞒都是不可宽宥的,也是于法不容的,防控疫情,即便帮不了忙,也别添乱!一个人的隐瞒,往往让无数人的努力付诸东流。因为他们的自私,无形中却伤害了这么多无辜的人。必须严惩,让故意隐瞒付出应有的代价。为自己,也为公共安全,请不要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