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在关注着疫情的发展,每个人都期盼着疫情能够早点过去。但是总有一些人隐瞒自己的真实情况,给疫情防治带来了很多不便!
2月7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决定》明确了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可以将其失信信息依法归集到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采取惩戒措施。
如果身体不适,或者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一定要进行隔离,或者及时就医,为家人和自己的生命负责,以便得到及时救治和排查!